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关于蓬江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配套项目之荣园路110kV电力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江蓬环审〔2025〕2号 | 2025年1月9日 | 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广东江门蓬江区杜阮镇荣园路 |
公告期限: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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