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蓬江区满顺塑料制品厂年产应急灯50万支、舞台灯30万支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4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第5层,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82
传 真:0750-32917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蓬江区满顺塑料制品厂年产应急灯50万支、舞台灯30万支迁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蓬江区满顺塑料制品厂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塔岗新积沙自编A3之一 |
环评机构 | 广东环安环保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