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招聘合同工公告
一、招聘职位
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辅警)共2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职位名称:内勤助理
2.职位数量:2人
3.要求: 18-30周岁(含),全日制本科中文类、语言类、新闻传播类等专业或以上学历,热爱文字工作,具有基本的公文写作知识和能力,擅长公众号编辑及维护,能基本掌握使用Office办公软件进行文字编纂、数据加工等,有相关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保守工作秘密,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嗜好。
4.岗位职责:协助民警负责材料综合撰写、宣传等工作。
5.薪酬标准:缴交五险一金后,平均每月约5000元。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1月22日,逢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政工室:蓬江区胜利路45号905,联系人:肖警官,联系电话:3268012。
(三)报名要求:本人现场填写报名表格,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相关的技能证件、退伍证等证件复印件、招聘合同工报名表、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录用程序
(一)初审和筛选。通过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进行筛选。筛选结束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未接到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
(二)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相关人员组成考官组进行评分。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政审。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体检合格的,由政工室组织政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不予录用。
(四)录用。经研究确认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作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以上工资待遇执行,工作期间安排伙食,住宿自行解决。
本公告由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