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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对“无证办学”开出首张罚单
发布时间: 2024-02-27 打印】 【 关闭

  近日,蓬江区教育局对江门市蓬江区学**教育咨询服务中心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392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蓬江区对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悉,2023年11月,根据举报线索,蓬江区教育局对江门市蓬江区学**教育咨询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在专门场所,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

  蓬江区教育局责令举办者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其进行了行政立案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蓬江区教育局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3920元。2024年2月19日,当事人完成罚款缴交。

  无证培训,扰乱教育市场秩序,破坏教育生态环境。各校外培训机构,需深刻认识到党和国家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之决心,顺应“双减”之国策,在未取得资质前停止一切办学行为,尽快向蓬江区教育局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资质,否则将被严肃查处;对于暂不达到申办资质或不再继续举办、退出培训市场的机构,必须尽快完成转型退出。

  下一步,蓬江区教育局将加大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整治力度,严厉查处隐形变异学科培训、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规范校外培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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