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蓬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总体不变,坚持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落实“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工作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平稳、有序做好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现就我区2021年义务阶段学校招生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根据蓬江区辖区实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为:主城区即环市街、白沙街辖区的区直学校,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潮连街、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辖区的学校由各镇(街)中心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学校分布、招生规模、所在社区、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分各学校招生地段(即单校划片),就近安排适龄儿童入学。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规定,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并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将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
二、贯彻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要求
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中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要求,统筹协调好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各项工作,确保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提前选拔生源。
三、保障非户籍随迁子女入学权利
切实按照“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结合蓬江区实际情况,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参照我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读义务教育学校,享受居住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
四、中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依据和学位分配原则
(一)招生地段划分依据
按照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的规定和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为目标,根据当年入学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招生规模、交通状况、街道和河流分布等因素,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参照往年招生地段,保持相对稳定,做到科学、合理划分各学校的招生地段。
(二)学位分配原则
根据划定的学校招生地段,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的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房产)相一致,否则视为“人户分离”。“统筹安排”是指若根据学校招生地段按“人户一致”安排后仍有剩余学位,则按照“先户籍生、后非户籍生,先购房生、后租住生”的先后顺序就近安排或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办法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五、本区户籍和非户籍适龄儿童学位安排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学位安排
父母购买一手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已迁到该房屋,而且为新生及其父母在招生辖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属招生辖区范围内的集体户,适龄儿童父(母)及适龄儿童出生入户(迁入)蓬江区后户籍没有发生变动,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一致并为新生及其父母在招生辖区范围内的唯一居住地的;已购买并获得不动产证的二手房业主子女,户籍已迁入该房产单元,并为实际居住地,且该房产单元前五年内没有适龄儿童按地段生安排所属招生地段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与父(母)居住在房产权属为祖辈家的房屋,适龄儿童或适龄儿童父母与直系亲属(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辈)共有房屋产权,适龄儿童父(母)及适龄儿童出生入户后户籍均跟随该祖辈房屋,并没有发生变动,且此房产前五年内没有适龄儿童按地段生安排在所属招生地段学校入学的;可根据“人户一致”原则,按该地址所属学校的招生地段安排学位,否则统筹安排学位。
适龄儿童和父(母)租住江门市市区公房管理中心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户),适龄儿童和其父(母)户籍地址与租住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与父(母)居住祖辈租赁江门市市区公房管理中心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户)的;适龄儿童和父(母)租住在江门市市区公房管理中心的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户)的;父母与其他人共有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籍在招生辖区范围内,户籍挂靠在亲戚家或其他人家的;父母购买商业公寓且户籍已迁到该商业公寓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但不按规定时间依时办理报名手续的适龄儿童,均统筹安排学位入学。
(二)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学位安排
在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基础上,将根据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分批次进行相对就近统筹入学,安排顺序为“先购房生再到租住生”或采用电脑抽签办法安排,不服从学位安排的,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的公办学校就读,本区不另作安排。(不包括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没有在蓬江区购房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
六、录取原则及录取批次顺序
(一)录取原则
根据招生辖区分别由区教育局和各镇(街)中心学校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分配学位、录取学生。
(二)录取批次顺序
已经成功报名的适龄儿童按以下顺序分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符合人户一致的蓬江区户籍适龄儿童(按地段安排);
第二批次:不符合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安排第一批次后,根据学位剩余情况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七、政策性照顾生学位安排
(一)政策性照顾生类型
符合相关文件条件的烈士、优抚对象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子女,经认定、评定和举荐产生的且在蓬江区内居住和服务的顶尖人才、一级人才、二级人才的适龄子女,先进人物的子女,父(母)户籍在蓬江区且在蓬江区内居住和服务的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消防员适龄子女,为我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士的子女,以及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均可申请政策照顾生。
(二)政策性照顾生的学位安排
以“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可适当根据学生入学志愿考虑统筹安排入学。若所填报志愿学校的人数较多且安排地段生后学位难满足安排,则将部分学生调整到其他学校入学或通过抽签办法安排。每所学校政策性照顾生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3%。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条件,而且已经报名成功适龄儿童的家长,需将相关佐证材料交给所在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统一收集后,于5月31日前将公函和申请资料递交到蓬江区教育局(地址:胜利路135号206室),办理政策性照顾生申请手续。
具体政策以《江门市蓬江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为准。
政策文件:/jmpjqjyj/gkmlpt/content/2/2314/post_2314663.html#597
图文解读:/ztzl/zdlyxxgkzl/jyxx/jyjd/content/post_2315303.html
音频解读:/ztzl/zdlyxxgkzl/jyxx/jyjd/content/post_2315622.html
解读: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
咨询方式:0750-322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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