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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转学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2-24 打印】 【 关闭

各位家长: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根据《中国体彩票app官方下载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关于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基〔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对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范围和对象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生、转学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应面对蓬江区辖区招生,招收以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在本区工作、居住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为主。

  二、招生、转学对象的条件

  根据“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现明确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对象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一)符合蓬江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或转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非蓬江区户籍、父(母)或祖辈在蓬江区购买住宅(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并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或已在住建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住房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

  (三)户籍在江门市以外、父(母)在蓬江区连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持有有效的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社保缴费清单和居住证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四)户籍在江门市下属各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父(母)在蓬江区连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持有江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蓬江区中心城区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适龄儿童(社保缴费清单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三、招生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将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规定,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具体招生办法将于2022年蓬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中另行公布。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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