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17〕6号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支持江门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试行办法》(江科〔2015〕113号)和《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建设资助试行办法》(江科〔2016〕2号)的要求,现将2016年度江门市级创新平台认定如下(名单附后):
同意认定广东鲜美种苗股份有限公司等135家单位组建的工程中心为江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同意认定广东天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组建的工作站为江门市院士工作站;
同意认定江门市新会陈皮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为江门市新型研发机构。
请各单位按照创新平台的目标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完善工程技术试验设施和管理运行机制,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工程化技术人才的培育和引进,提高行业自主创新能力。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