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科[2017]38号
根据上级科技部门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2017年高企培育入库申报工作共2批次,网上首次提交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24日和9月15日,纸质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31日和9月22日。
二、入库条件
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企业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
(五)企业近2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中国体彩票app官方下载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八)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三、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材料
企业在“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上按高企培育申请模块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
(二)纸质申报材料
企业在“政务平台”的填报材料,在地市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申请企业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以下顺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书》(“政务平台”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上一年度3月末、6月末、9月末、12月末共4个月末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汇总数截图或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加盖企业公章)。
4、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2014~2016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和表一)复印件。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实际年限不足2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企业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2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经营不足2年的企业,按实际年度出具审计报告)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7、研究开发活动材料:项目立项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等。
8、有效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
9、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10、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材料。
11、出具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在专项审计报告后。
(三)申报材料编制要求
1、“政务平台”填报后生成带水印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书》,并与相关附件材料合订成册,各种附件材料分类置于申请书后面。
2、所有纸质申报材料需按规定的顺序装订,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3、纸质申报材料需胶装,提供1份正本、1份副本。
4、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否则无法进入评审程序。
四、其他
(一)网上申报材料最终提交截止后,市科技局启动网上专家评审,申报材料不再退回修改。
(二)申报企业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军 0750-8222886
李文炎 0750-8222120
邮 箱:pjqkjj@163.com
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局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