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所有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部署安排,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贯通各类监督力量,高位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抓紧抓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2022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整改作出批示18次。区分管领导参与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工作,研究审计整改方案,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二是整改总体效果显著。截至2023年7月,对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12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20个,整改完成率95.24%。制定或完善制度规范28项,通过收缴(收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2.45亿元。
三是整改合力更加凝聚。各类监督力量贯通协同,将审计整改纳入巡察监督、政府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内容,形成了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等三种方式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审计整改合力和效能显著提升。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共6个,已完成整改5个,正在整改1个,已整改金额为6395.75万元,完善合同管理等方面制度1项。
(1)一般公共预算方面
一是对“16个单位2021年收到10万以上且使用率低于50%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有24项”的问题,正在整改。区财政局将相关资金纳入2023年区级预算安排,实际已使用913.88万元,未使用2455.72万元。
二是对“68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在30日内分解下达到用款单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强项目管理,加快资金下达。
三是对“2个部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超范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问题,白沙街和区自然资源局已取消劳务派遣方式用工。
四是对“5个单位签订的7份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未约定验收和争议处理等条款”的问题,棠下镇、区文广旅体局、区环卫处通过签订补充协议、修订合同管理制度等方式明确服务验收条款,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方面
一是对“4个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进销存与医保报销数量不符”的问题,市医保局蓬江分局已追缴4个医疗机构违规资金55.12万元。
二是对“部分参保人社保待遇未及时支付到位”的问题,市医保局蓬江分局、区社保局已向255人发放社保待遇54.28万元。
2.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共52个,已完成整改51个,正在整改1个,已整改金额为13356.73万元,完善合同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制度20项。
(1)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一是对“1个部门未按上级要求落实路长制工作”的问题,区住建局已开展各级公路路长制公示牌设立、日常巡查等工作,并督促各镇街制定了镇级路长制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二是对“1个部门未对已超过检查周期的四座桥梁进行检查”的问题。区住建局已完成荷塘西江大桥、马滘大桥、荷塘二桥和龙冲口一桥等四座桥梁检查工作,并出具桥梁检查报告。
三是对“1个部门对4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日常维护工作指导不到位”的问题,区应急局已督促4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重新布置灾害风险地图,明确应急避难所分布、安全疏散路径等信息,并加强对消防物资器材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是对“1个部门未向社会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问题,区应急局已制定3个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通过政府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五是对“1个部门未建立重大文物定期检查和定期报告制度”的问题,区文广旅体局已制定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重大文物定期检查和定期报告的要求。
(2)重大事项决策方面
一是对“4个部门的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区委宣传部、区住建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应急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制度,按照议事程序提交重大事项讨论、决策。
二是对“1个部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决策标准与其党组工作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相冲突”的问题,区政数局修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办法,并严格执行。
(3)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方面
一是对“1个部门扩大范围向事业编制人员发放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的问题,区应急局已停发事业编制人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
二是对“1个部门超范围发放误餐费”的问题,区应急局修订误餐管理制度,严控发放范围。
三是对“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登记不规范”的问题,区应急局修订公车管理制度,并落实公车使用审批登记流程。
四是对“1个部门超范围发放高温津贴”的问题,区城管局停发超范围发放的高温津贴,印发《关于规范发放高温津贴的通知》,严控发放范围。
五是对“1个部门未经审批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区城管局修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公车使用行为。
六是对“4家所属单位公务用车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区城管局4个所属事业单位修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用车流程,按要求登记用车信息。
(4)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对“1个部门和6家所属单位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的问题,区住建局及6家所属单位已将存量资金575.71万元上缴区财政。
二是对“1个部门在手续不齐的情况下发放补助”的问题,区住建局要求申请人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补助资金。
三是对“1家所属单位收入未登记入账”的问题,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蓬江区办事处已对相关款项登记入账。
四是对“1家所属单位未按规定确认收入成本及缴纳税费”的问题,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已对相关经济业务进行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账务处理,并缴纳企业所得税222.55万元。
五是对“1家所属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修订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资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六是对“1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大额支出现金”的问题,区住建局及2家所属单位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支出行为。
七是对“1个部门采购项目虚假比价”的问题,区城管局组织业务人员学习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认识和应用水平,在政府采购中做到合理合法合规。
八是对“1个部门污水处理费执收不到位”的问题,区城管局已追缴污水处理费354.22万元。
九是对“1个部门对涉农专项资金监管不力”的问题,区文广旅体局加强专项资金监管,责成杜阮镇文体服务中心安装空调设备投入使用。
十是对“1个部门专项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的问题,区文广旅体局开发的小程序和导览系统已投入使用。
十一是对“1个部门以拨代支专项资金”的问题,正在整改。已使用3万元,剩余6万元待省文物局审批工程建设方案后使用。
十二是对“1个部门将部分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问题,区文广旅体局已整改,不再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十三是对“3个部门及1家所属单位10份服务合同未约定验收要求等条款”的问题,区文广旅体局、区应急局、区城管局通过修订合同管理制度、补充验收要求条款等方式,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明确项目验收要求条款。
十四是对“2个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验收不规范”的问题,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通过修订合同管理制度、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规等方式,规范履约验收管理。
十五是对“2个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货物”的问题,区政数局、区应急局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十六是对“1个部门无预算支出培训费”的问题,区应急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范围和金额。
(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面
一是对“1个部门1项工程交工验收把关不严,施工方虚报工程量”的问题,区住建局删除虚报的工程量,重新报区财政局审核。
二是对“1个部门1项工程结算资料未及时送财政审核”的问题,区住建局已报区财政局审核。
三是对“1个部门2项工程未及时办理财务竣工决算”的问题,区城管局已将相关工程财务竣工决算资料报送区财政局审核。
四是对“1个部门1项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的问题,区政数局联合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完成迦南里及福田里水浸黑点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五是对“1家所属单位在工程设计图纸直接指定品牌供应商”的问题,区市政设施管理监督站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
(6)内部管理方面
一是对“1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饭堂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住建局修订职工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管理。
二是对“2家所属单位未签订业务合同”的问题,区住建局修订业务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合同签订流程和要求。
三是对“2家所属单位不相容财务岗位未分离”的问题,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蓬江区办事处、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财务人员已进行岗位分离,岗位相互制约。
四是对“1个部门所属单位仓库管理混乱,仓库存放私人工程物料、部分工程材料账实不符和白单出库”的问题,区市政设施维修处修订仓库管理工作制度,组织人员全面盘点仓库现有材料,促进仓库管理规范化、合理化。
五是对“1个部门所属单位大量旧材料未及时处置”的问题,区市政设施管理监督站已制定废旧市政设施物资材料回收使用管理制度,对旧材料进行分类处置,对评估价值38万元旧材料进行拍卖并上缴拍卖所得收入100.35万元。
(7)工会经费管理方面
一是对“2个部门部分工会支出未经工会主席审批”的问题,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工会支出手续。
二是对“1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工会未建立财务报销、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的问题,区文广旅体局已制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三是对“1个部门工会财务制度与上级文件规定相违背”的问题,区委宣传部修订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不违背上级文件的规定。
(8)其他方面
一是对“1个部门未督促当事人及时上缴行政处罚罚款”的问题,区城管局已追缴行政处罚罚款27.25万元。
二是对“1个部门超期审批行政许可决定101项”的问题,区城管局已制定《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及《行政许可审批规范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业务审批流程。
三是对“1个部门行政处罚罚款未执收”的问题,区应急局已追缴行政处罚罚款4.74万元。
四是对“1个部门超时执收行政处罚罚款”的问题,区应急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案程序,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五是对“1个部门无法定依据自行增加行政处罚种类”的问题,区应急局加强学习法律法规,严格法制审核把关,确保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规、有法可依。
六是对“1个部门3项文物监管保护不到位”的问题,区文广旅体局已批复同意华丰古庙有关工程建设,清理陈白沙墓杂草及树立保护标志牌,在文昌阁配备灭火器。
七是对“1个部门13项行政许可事项未公示或未按期公示”的问题,区文广旅体局已公示13项行政许可事项。
八是对“1个部门未公开区属国有企业有关信息”的问题,区国资局已公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基本情况数据、区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考核结果等信息。
九是对“1个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不准确”的问题,区国资局已修改部门预算相关信息并公开。
十是对“1个部门档案馆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未细化”的问题,区国资局已按照规定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政策落实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共2个,已完成整改。
(1)对“1个医疗机构未将非免疫规划疫苗的疫苗持有人信息进行公开”的问题,白沙街道堤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公开非免疫规划疫苗持有人信息。
(2)对“1个医疗机构部分冷链设施设备检查记录无登记检查人员姓名,1个医疗机构部分冷链设备温度记录缺失且乱堆放杂物”的问题,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荷塘镇卫生院登记检查人员姓名和冷链设备监测温度,并清理杂物。
2.电子警察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政策落实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共2个,已完成整改。
(1)对“部分电子警察设备长期处于停用状态,影响执法效能”的问题。市公安局已制定《交通警察支队停用作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编号工作规范》,对343套电子警察设备进行作废,对符合执法规范的211套电子警察设备完成审批或备案工作。
(2)对“1个部门未在平台上对不符合执法取证标准的电子警察设备进行停用”的问题,市公安局已对相关测速点位进行停用。
3.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政策落实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共2个,已完成整改,已整改金额为0.15万元。
(1)对“1个部门对资料审核不严,重复发放就业补助”的问题,区人社局已追回重复发放的就业补助资金0.15万元。
(2)对“2个部门管理不到位导致直达资金系统数据录入错误”的问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已对错误的信息进行了修正。
(三)重点民生等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1.美丽乡村建设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共9个,已完成整改,已整改金额为817.02万元。
(1)工程建设方面
一是对“6个镇街28项‘三清三拆三整治’工程、3个镇6项农村公厕工程多支付施工方工程款”的问题,6个镇街已追回多支付款项33.39万元。
二是对“2个镇街16项‘三清三拆三整治’工程、1个镇5项农村公厕工程、2个镇4条农村公路工程由无资质条件的个人或单位施工”的问题,棠下镇、环市街、杜阮镇通过完善工程项目建设制度、加强学习培训、开展自查自纠等方式,严格施工资质审查工作,规范工程项目管理。
三是对“3个镇4项农村公厕工程虚增工程量多结算”的问题,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已追回多结算工程款2.31万元,对未支付工程款按实结算。
四是对“3个镇9座农村公厕未按规定标准设计建设”的问题,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组织学习蓬江区农村公厕建设方案等文件,加强对农村公厕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
(2)管理维护方面
一是对“6个镇街缺乏完善的常态化管理机制,溪河淤泥漂浮物未清理、危房未拆除、‘三线’乱搭乱接等影响村容村貌的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6个镇街通过出台“三清三拆三整治”常态化管理制度、强化督导和考核等方式,进一步整治村(社区)环境卫生。
二是对“1个镇2条农村公路11棵树木被移植到私企、交通安全设施被拆除”的问题,棠下镇已责成相关企业将树木植回公路两侧,在工程结算中取消被拆除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量。
三是对“3个镇8座农村公厕存在厕所门被盗、无障碍扶手被拆除等情况”的问题,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组织学习农村公厕长效管护机制方案等文件,加强对农村公厕管护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公厕日常保洁和维修维护措施。
四是对“2个镇2座旅游公厕存在天花墙皮剥落、墙面开裂等情况”的问题,棠下镇、杜阮镇加强旅游公厕日常监督检查,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做好卫生保洁和设备养护维修工作。
五是对“2个镇3座农村污水处理站未公示出水水质标准、责任人等信息”的问题,区城管局已公示3座农村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标准、责任人等信息。
2.基础教育投入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共5个,已完成整改,已整改金额为8.9万元。
(1)对“未及时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的问题,区教育局已向有关学生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资助资金8.9万元。
(2)对“1个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未与住宅小区首期建设项目同步竣工验收”的问题,区教育局通过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实地调研督察等方式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同步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幼儿园建设工程按期推进。
(3)对“1个建设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的问题,区教育局加强区内学校新建、扩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每项工程在合法、合规、安全前提下完成建设工作,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4)对“4所小学2020-2021年未安排听课评课教学视导工作”的问题,区教育局已制定教师发展中心年度小学教学视导计划,严格落实公办小学听课视导全覆盖。
(5)对“2名教研员教学工作经历未达到6年以上教学经验要求”的问题,区教育局已安排1名教研员到江门市棠下中学交流任教,另1名教研员不再担任教研员工作。
3.基层治理经费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共5个,已完成整改4个,正在整改1个。已整改金额为1883.33万元。
(1)对“有5个镇街59个村(社区)‘村(社区)办公经费’使用率低于50%、5个镇街73个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使用率低于50%。6个镇街两项资金结余大”的问题,6个镇街督促相关村(社区)加强办公经费和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管理,加快资金使用,提高资金效益。
(2)党建阵地建设工程管理方面。
一是对“1个镇街1项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问题,白沙街已完成相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二是对“2个镇街2项工程验收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荷塘镇、杜阮镇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建设工程验收管理,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对“2个镇街3项工程虚增工程量”的问题,正在整改。杜阮镇已追回多结算工程款1.68万元,白沙街向区财政局申请核减虚增工程量待审批。
四是对“1个镇街1项工程未及时组织竣工结算”的问题,白沙街已将相关工程结算资料报区财政局审批。
(四)国资国企审计整改情况
1.区属国有企业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共32个,已完成整改30个,正在整改2个。已整改金额为1013万元。
(1)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
一是对“2户企业和1户所属企业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的问题,滨江管理公司、江沙园区公司、珠控集团公司通过组织员工学习重大决策制度、修订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权限、组织自查等方式规范决策行为。
二是对“1户企业和1户所属企业部分决策程序倒置”的问题,江沙园区公司、珠控集团公司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制度,按照议事程序进行重大事项讨论、决策。
三是对“1户企业投资项目决策不合理”的问题,滨江管理公司对奖励方案中涉及人员的职责、工作情况、与增资扩股工作程度匹配程度等开展核查,举一反三,加强防范意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四是对“投资项目决策调研工作不充分,签订的个别条款未能实现”的问题,滨江管理公司加强投资项目决策的前期分析与研讨水平,委托第三方中介专业咨询机构提前介入,加强项目事中管控,促进决策有效执行。
五是对“部分制度未及时向区国资局报备”的问题,滨江管理公司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审批备案的相关规定,确保制定的制度及时向区国资局报备。
六是对“1户企业部分会议纪要、会议决议缺乏会议记录支撑”的问题,江沙园区公司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要求规范会议记录工作,对会议记录进行查漏补缺,准确记录会议内容。
七是对“1户企业未经区国资局审批出租厂房”的问题,江沙园区公司已经区国资局批复同意出租厂房。
八是对“1户企业工资预算调增事项未上报区国资局审批”的问题,珠控集团公司将强化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严格执行预算审批制度,调整预算按要求报区国资局审批后执行。
(2)业务经营管理方面
一是对“1户企业1个项目长期未实施造成用地闲置,已支付租金及赔偿金2,184.31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珠控集团公司购买的70.85亩地块由区土储中心收储,租赁的112.58亩土地正在与出租方协商沟通物业置换方案。
二是对“1户所属企业物业未公开招租”的问题,珠控集团公司已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物业进行公开招租并签订租赁合同。
三是对“1户企业非法占用土地被罚款284.49万元”的问题,江沙园区公司加强土地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对新开工项目均需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
四是对“1户企业未经审批出租房屋且未收取租金及水电费”的问题,江沙园区公司已取得区国资局批复同意出租厂房,追收租金及水电费13.61万元。
五是对“1户企业3块临时土地监管不到位导致租户违规建设建(构)筑物,涉及面积3.05万平方米”的问题,江沙园区公司已责成租户拆除违规建筑物。
六是对“2户企业及1户所属企业应收未收租金”的问题,珠控集团公司、江沙园区公司已追回租金278.88万元。
七是对“1户企业及4户所属企业188.94亩土地、1,338.75平方米房产被无偿占用”的问题,滨江管理公司、江沙园区公司、珠控集团公司责成占用方清理场地后撤场,采取定期巡查、围蔽土地等措施加强资产管护工作。
八是对“1户企业及2户所属企业未盘活闲置土地87.79亩”的问题,滨江管理公司与区土储中心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
九是对“2户企业及4户所属企业未盘活闲置房产2.24万平方米”的问题,正在整改。滨江管理公司、珠控集团公司、江沙园区公司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闲置房产向社会公开招租,对部分未能出租的房产正在寻求其他盘活方式。
十是对“1户企业未及时调整项目投资计划造成用地闲置,已支付租金35.64万元”的问题,滨江管理公司调整项目投资计划,与出租方解除土地租赁合同。
十一是对“土地未办理产权证书”的问题,滨江管理公司已办理相关地块的产权证书。
十二是对“2户企业未制定年度投融资计划”的问题,滨江管理公司、江沙园区公司已制定2022年度公司投融资计划。
十三是对“2户企业未经比价向银行贷款13.41亿元”的问题,滨江管理公司、江沙园区公司通过学习区属企业融资管理办法、开展自查等方式加强融资管理。
(3)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一是对“1户企业年度预算未经区国资局审批”的问题,江沙园区公司将2021年度及2022年度预算上报区国资局及区公资小组审批通过。
二是对“1户企业大额现金提现且未写明具体用途”的问题,江沙园区公司修订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现金管理。
三是对“2户企业支出审批手续不完备,开支依据不充分”的问题,滨江管理公司、江沙园区公司加强财务报销管理,完善支出审批手续。
四是对“2户企业大额现金支出134.27万元”的问题,滨江管理公司、江沙园区公司强化现金支出管理,杜绝大额现金支出行为。
五是对“1户企业未收回代垫项目公司水费28.10万元”的问题,滨江管理公司已收回项目公司水费28.10万元。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一是对“1户企业加油卡没有专人管理,部分加油卡去向不明”的问题,江沙园区公司已注销去向不明的加油卡,落实公务用车一车一卡加油,指定专人跟进加油卡日常保管。
二是对“2户企业及4户所属企业业务招待费支出依据不充分”的问题,江沙园区公司、珠控集团公司、滨江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业务招待费支出的审核。
三是对“1户企业未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问题,滨江管理公司已完善车辆使用、保养和维修登记,规范公车使用管理。
(5)内部管理方面
一是对“1户企业所属企业部分车辆无偿提供给其他单位使用”的问题,邑顺通车辆服务公司已将相关车辆纳入管理,登记车辆使用情况。
二是对“1户企业风控审计部未配置专职内审人员且未能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的问题,江沙园区公司已完成风控审计专员招聘并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是对“2户企业未按照规定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问题,珠控集团公司、江沙园区公司已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完善内控管理。
2.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共11个,已完成整改10个,正在整改1个。已整改金额为976.97万元。
(1)部分资产被占用
一是对“4个单位6项土地存在被他人占用、擅自搭建建筑物等情况”的问题,棠下镇、荷塘镇、环市街、区土储中心通过清拆违法建筑物、完善临时建筑物报建手续、围蔽土地等方式加强地块管护。
二是对“1个部门1处物业被他人占用且用于出租,涉及面积129平方米”的问题,区住建局已追收占用方的物业租金0.88万元。
三是对“2家所属单位2处公房被他人占用,涉及面积143.40平方米”的问题,区住建局已责成占用者清理杂物并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做好公房管护工作。
(2)部分资产长期闲置
一是对“1个部门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书且部分闲置,涉及面积2,664平方米”的问题,正在整改。区应急局将仓库闲置办公场所提供区蓝天救援中心使用,正在办理仓库产权证书。
二是对“1个部门2处物业长期闲置,涉及面积118.11平方米”的问题,区住建局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对闲置物业进行公开招租。
三是对“1家所属单位停办企业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开办的服务部已办理注销手续,并按规定对资产进行处理。
(3)部分资产收益未上缴
一是对“3个镇街股权收益414.75万元未上缴区财政”的问题,棠下镇、荷塘镇、潮连街已将股权收益414.75万元上缴区财政。
二是对“3个单位和9家所属单位物业出租租金收入528.68万元未上缴区财政”的问题,荷塘镇、环市街、白沙街、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城管局已将物业租金收入528.68万元上缴区财政。
(4)违规出租资产
一是对“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7处物业未按规定公开招租,涉及面积470.14平方米”的问题,区住建局已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物业进行公开招租。
二是对“3家所属单位4处公房被租户违规加价转租”的问题,区住建局属下三镇住建所(房管所)已与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追回转租租金差额1.1万元。
三是对“1个部门所属单位未经审批、评估,长期低价出租场地”的问题,区市政设施管理监督站召开整改会议,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租赁期到期的相关场地移交蓬江区智慧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
三、尚未完成整改到位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从审计整改的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纠正,审计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但仍有小部分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整改仍在持续进行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部分问题受客观因素和外部环境影响较大,需统筹兼顾多方因素推进整改。如项目长期未实施、资产闲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使用等问题,因受制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分阶段稳步推进整改。
二是部分问题为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较大。如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书的问题,由于资料不完善或构成原因复杂,落实整改还需一定时间。
三是部分问题涉及上级部门和多部门联动,需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共同推进整改。如专项资金未使用、核减工程量等问题,需与上级部门和主管部门进行有效对接和配合。
有关部门单位已作出后续整改安排,压实整改责任,对未整改到位问题,加大力度严格按计划时限完成整改,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实现标本兼治。下一步,我区将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上下联动,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困难,深化监督力量贯通,加强督促指导和追责问责,形成更有效整改合力。区审计局将持续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推动整改到位、扎实有效,更好服务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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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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