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蓬江区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
蓬江区审计局局长何其灵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蓬江区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5年,全区各级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九届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草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3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任务的100.43%,同比增长10.4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82亿元,为调整预算支出的104.73%,同比增长24.81%,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财政部门积极推行财政改革和财政监管相结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加强和规范预算执行管理,控制新增支出,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完善财政信息公开,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等方面成效显著,各项财政改革政策措施得到落实和发挥作用。
2015年,区审计工作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的规定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打造“滨江新城产业园”、“珠西战略”、“33墟街”发展的中心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财政预算执行、民生资金、重大投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等方面内容为重点开展审计工作。在审计中严格依法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客观求实,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从政规定和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坚持“零容忍”予以揭示。同时,也注重保护改革发展中的新生事物,鼓励探索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推动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和体制机制完善。
一、2015年区财政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一)地方财政收支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提供的区级决算草案资料,2015年区地方财政总收入33.57亿元,总支出33.09亿元,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结余0.4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5年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5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83%,同比下降17.86%;支出1.2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07.36%,超年度预算支出0.65亿元。
(三)重点民生资金投入结构情况。
2015年用于民生支出14.66亿元,比上年增长21.73%,占财政支出的49.15%,其中用于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支出分别增长15.63%、37.84%、36.81%。
(四)会议费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粤审行[2015]157号文的有关精神,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切实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着力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
根据区财政局提供资料反映,2015年蓬江区进一步加强对公务消费的监管,会议费和“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分别下降了34.45%和2.7%。
本次审计抽查了9个单位2014年、2015年会议费和“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情况。审计抽查显示,各单位重视加强了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管理,违规问题明显减少,但发现还存在有2个单位的“三公”经费超预算、有1个单位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没安排预算、报销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凭证不全的问题。
(五)各专项资金帐户结余情况。
2015年底区财政各类专项资金帐户共14个,各类资金余额合计16.23亿元。
(六)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5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37.62亿元,比2014年底的14.64万元,净增加22.98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原属市管的滨江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纳入区政府性债务统计。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算管理不够规范。
从审计情况看,2015年区财政注重加强税收管理,强化了镇街非税收入管理,但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支出方面还存在不够规范的地方,影响了财政收支的完整性和财政资金的效益性。
1.部分财政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2.无预算拨款,影响支出的真实性。
3.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有待完善。
4.区属国有资本经营未按规定编制预算。
(二)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1.专项资金闲置325万元。
2.向未符合拨款条件的项目拨付专项资金100万元。
3.科技项目资金被占用30万元。
4.个别项目获取财政补贴不合规。
(三)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不够规范。
为更好地开展社会公共服务,我区积极规划和推进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2013年制定了《蓬江区政府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方式方案》,截止2015年底由财政统筹安排资金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区财政基建投资委托评审项目、牛皮癣清理专项治理、蓬江区伍威权庇护工场等项目。本次审计抽查了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城市除四害工作和牛皮癣清理专项治理三个项目,发现存在操作不规范,合同条文不够清晰严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四)一些单位存在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
1.个别单位发放规范外补贴。
2.个别乡镇未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
(五)有些投资项目未执行公开招标、竣工评审等程序。
1.个别市政工程项目没有招标、竣工评审。
2.一些小额装修工程项目化整为零回避招标和未办理竣工评审。
(六)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1.个别区属物业没有统一纳入资产部门管理。
2.个别镇属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
(七)个别镇街和区直单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2015年审计中发现一些单位和镇街的小额资金划拨和记账等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政法规、财务规章制度。
(八)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中发现存在的问题(阶段性)。
1.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2015年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审计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养老服务业务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简政放权等八个方面贯彻落实政策措施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区审计部门按照要求,先后抽查了17个区直部门,4个镇街,1个中介机构,2个企业,5个养老机构,3个专项资金项目和1个重点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8.27亿元。着重揭示和反映一些部门和领域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而影响改革进程的问题。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我区加大改革攻坚力度,使各项深化改革在促进产业结构提质升级和提高政务效率的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对审计报告指出的35个问题,相关单位已及时整改34个。目前,剩余简政放权方面的1个问题正在整改。
2.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情况。
2015年底区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保障家庭1007户1118人,通过农户自筹等方式实施危房改造,保障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19户52人。2015年完成市下达开工任务216套,完成建设任务88套,危房改造任务19户,完成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100%。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个别保障性住房项目存在闲置。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发现的主要问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审计指出的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予以纠正。目前部分审计事项尚在纠正整改,我们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
四、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严格执行财政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政预算和资金支出。
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规范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促进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的有效衔接,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认真审核“三公”经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报销手续不全的支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奖金、补贴、福利的发放标准和范围,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擅自发放津补贴或扩大津补贴实施范围;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从项目申报到资金拨付进行全过程监控,对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二)深化民生资金管理,最大限度发挥惠民效应。
进一步探索、创新、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制度,发挥购买服务项目经济效益;严格执行购买服务合同的条款,规范承接主体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得到全面有效落实,防范政府购买服务受损;强化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发挥项目的立项、概算、预算、竣工验收等监管的作用,做好项目的招标、合同、设计、计价和工期管理,确保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和防止腐败的发生。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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