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文光
-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分工: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扶贫开发、水利、河长制、湖长制、渔业、畜牧、黑臭水体整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园林绿化、环卫、信访、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分管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信访局、区建管中心。
分工: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扶贫开发、水利、河长制、湖长制、渔业、畜牧、黑臭水体整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园林绿化、环卫、信访、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分管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信访局、区建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