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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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财采购〔202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上级驻蓬江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监管,现将《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江财采购〔2024〕4号)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江财采购〔2024〕4号)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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